
11月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,聚焦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新特点、新趋势,揭示了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后果。该批典型案例共8件,在准确适用法律、全链条从严惩处犯罪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、融合履职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,恰逢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5周年。8起案件,桩桩触目惊心,也勾勒出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一幅新的“进化图”。
首先是犯罪手段在升级。过去不法分子窃取信息,多靠“木马”“钓鱼”“撞库”,碰运气式的广撒网,如今则已俨然升级为高智商犯罪。
相关案例中,有人在互联网上运用“爬虫”程序,非法入侵某三甲肿瘤专科医院的服务器,窃取各类信息共计3858671条,将其迁移至境外的服务器运行和存储达半年之久,并将部分医疗数据出售牟利。为了“开盒”,有人更以脚本代码侵入某省事务平台系统,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600万余条,并通过多渠道窃取公民个人信息10亿余条,对47名被害人实施各种滋扰,致5人因精神抑郁就医。这些案例警示我们,越是高价值的数据,越可能成为被重点围猎的“金矿”,防线稍有松动,就是千万级、亿级信息的泄露。
其次是犯罪日益形成产业化。这早已不是单打独斗的小打小闹,而是分工精细的黑灰产业链。上游有人从境外“社工库”批量购入信息,中游有人组建所谓工作室加工倒卖,下游有人负责引流、结算、变现,环环相扣。打击若只盯住一个环节,往往是摁下葫芦浮起瓢。
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也在多元扩展。有的为博取网络影响力,有的为发泄私愤,有的为牟取暴利,还有的专盯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人,甚至将境内房屋租售信息卖到境外,引发电信诈骗。
面对这张“进化图”,当下必须追问:技术本身无善恶,但当技术被滥用时,防护力量能否跟得上犯罪进化的速度?
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5周年,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。而目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越来越胆大妄为,理应将其视之为围剿犯罪、保护公民的新起点。
保护个人信息,从来不是一道“立法了就万事大吉”的简单题,而是一场需要持续投入的持久战。
这个持久战不能局限于一隅,而要多方向发力。其一,要打链条,坚持从上游到下游全链条惩处,让每一个环节都不敢伸手、无处藏身;其二,要堵漏洞,对案件暴露的监管盲区及时补漏,政务平台、医疗机构等高敏数据领域的防线尤其要守牢;其三,要聚合力,检察、公安、网信、平台、行业多方协同联动,从出了事再查,转向没出事就管,把治理关口往前移;其四,要强意识,特别是帮老年群体筑起“防火墙”,毕竟他们才是信息泄露后最脆弱的受害者。
五年,是一份答卷,更是一条起跑线。当“开盒”的黑手已经伸向政务平台,我们唯一的选择,就是让法律的防线、技术的防线、意识的防线始终跑在犯罪进化的前头,因为每一条被守住的信息,背后都是一个不被惊扰的人、一个不被伤害的家庭。
守护个人信息,就是守护每一个平凡人的安全感,这场持久战,没有终点,而且只许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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